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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範前妻(原書名:賀太太的前夫)

 

 
 
※※※
 
 
兩個月前,他們離婚了。
他們的婚禮本來就沒太多人祝福,畢竟賀維倫惡名昭彰,她的親人擔心,她的朋友不放心,她的情敵不肯死心。
她卻一派天真以為自己真的成了浪子最後停泊的港灣,讓他甘願上岸,不願再流浪,也許正因為自己的愚蠢無知,才造就這段比閃電還要快速結束的婚禮。
半年前,他們結婚了,四個月後,他們離婚了,速戰速決。
理由很可笑,有點像是八點檔連續劇才會用的橋段。
她那個俊俏無比,即使結婚後,人氣依舊水漲船高的丈夫工作十分忙碌,晚上總是很晚才回來,等門到十點多是常有的事情。那天,她接到一通匿名電話,對方說她丈夫現在正在飯店裡跟人打得火熱,要她去看看。
她本來沒打算去的,結婚後這種電話就不斷,除了前兩次她信以為真跑去捉姦卻失敗,反被丈夫小小訓了一頓後,她的心態已由相信變成半信半疑,到了最後變成無動於衷,但今天……是她的生日。
賀維倫答應要早點下班陪她過生日,沒想到她沒等到丈夫回來,卻等到這通匿名電話。
該不該相信呢?
她沒有相信那通匿名電話,卻相信女人的直覺,她總覺得今天晚上肯定有什麼事情會發生,匆匆趕到飯店,她敲敲房門,來開門的是一名穿著睡衣的妖嬈女子,對方不懷好意的笑笑,似是早知道她會過來,側身讓她走進房間,她懶得去猜測女子的動機,隨即步入房裡。
當她的視線掃過那張大床時,就看見她的丈夫──那個從沒說過愛她的男人──全身赤裸的趴在床上,一地的凌亂,衣服丟得到處都是,足以想見剛才上演的戲碼有多火熱、多限制級。
而她的心有多痛、多酸。
賀維倫睡得很沉,女人倚著牆壁,似是等她崩潰、落淚,尖叫、怒罵等身為妻子的她該做的事情,女人笑得迷人美麗,彷彿勝券在握。
可惜的是,她沒有如對方所願,沒有大呼小叫,沒有崩潰落淚,也沒有捉姦在床的妻子該有的任何反應,她只是對女人說她若再不走,便要告她妨礙家庭,女人聽了有點怕,隨即穿妥衣服匆匆離開。
之後,她靜靜坐在沙發上,望著窗外如同她心境的傾盆大雨。
淅瀝嘩啦的,成了一片霧濛濛,她的心逐漸封閉,從此再也沒有陽光。
其實她也很明白要維持這段婚姻很傻,畢竟以他們兩人相差甚多的性格、不同的興趣,根本兜不上邊,是她自己迷戀著他,賀維倫又一再逗弄她,讓她誤以為有機會。
直到那次家人出去旅行,留她一人看家,賀維倫過來陪她,不曉得為什麼兩人居然玩出火來,隔天早上被她父母撞見他們在床上,然後他們就結婚了。
她唯一意外的是,賀維倫竟然連反抗也沒有,便乖乖同意結婚,不過說不定可以解釋是他懶得解釋。是啊,她了解賀維倫,他其實很懶,因為在公司用腦過度,回到家他連吃飯都很懶,洗澡也懶,什麼都懶,就連假日也懶得出門,他應該是懶得解釋才同意結婚吧。
但是她很努力維持這段婚姻,說她有點好勝吧,既然沒有太多人看好,那她就要讓別人刮目相看,因為她真的很愛很愛賀維倫,即使他並不愛她。
她的努力希望能換來賀維倫的認同,畢竟結了婚總是不一樣,本以為他們有共識,想共同經營一個家,然而……
在飯店親眼看見事實真相的那一刻,她的心已經碎了一半。
那天,她一直等到賀維倫睡醒後,兩人四目交接的瞬間,她從他眼裡看見一股陌生,彷彿是在譴責她不該出現在這裡破壞他的好事。
兩人沒有說一個字,她逕自起身離開飯店。
最後在律師的見證下,賀維倫什麼都沒解釋就簽下離婚協議書,而她簽妥自己的名字時,另一半的心也悄悄碎了,再也無法修補。
她的心全賠給了深愛著、卻狠狠重傷她的丈夫,但她一句話也罵不出來,這全是她自作自受,不顧所有人的反對執意要嫁給賀維倫的後果。
礙於賀維倫正處於升遷的重要關鍵時刻,她不希望讓他為難,因此離婚的事情只讓母親知道,母親陪著她哭,認為她的處理很明確,完全沒有勸合的打算讓她好安慰。
她什麼都能隨隨便便,除了感情以外,有了瑕疵的婚姻,她情願放棄。
辦完離婚手續後,她立刻請了十天假出國旅遊,回國後才開始與賀維倫劃清界線。
即使對外他們仍然扮演著鶼鰈情深的夫妻,但她不想再跟他同住一個屋簷下,不過這棟房子她很喜歡,希望他能讓給她,他同意了,卻嫌去找別的房子很浪費時間,便提議在她付完另一半的房款後,他就會搬出去。
房子的錢是賀維倫出的,她不喜歡佔他便宜說要出一半,他要她把錢用在裝潢上,當作她也支付一半,那時候她覺得賀維倫很體貼,但現在卻認為既然他賺的錢比她多,加上離婚她又沒要求贍養費,那麼只要付一半就付一半,她也不想太折磨自己。
這便是他們離婚了卻還是住在同一屋簷下的原因,只不過還真是愈來愈混亂。
有時候她也不曉得他們是不是真的離婚了,或是只是一場夢。
「寶貝,想什麼呢?」賀維倫如同往常摸著她的頭髮,柔情喚她回神。
望著他那雙宛若黑玉燦亮的眸子,孟天恩記得第一眼見到他,就是被他這雙彷彿藏有千言萬語的眸子深深吸引了,之後便無法自拔。
他很帥、很性感、很風趣,卻也很嚴肅、懶散、內斂又沉默,一個人卻擁有截然不同的兩種面貌,他的愛情如火又如水般地深深席捲著她的心,教她再也躲不過他的追捕,從此淪陷。
她愛他愛得很委屈卻又甜蜜。
「想到捉姦在床的那天。」她誠實以對。
每次提到這件事,賀維倫就會露出對她很抱歉的神情,默默地輕撫她的臉蛋,深深瞅著她,彷彿有千言萬語卻又說不出口。
既是如此,當時為何要輕易同意離婚?有好幾次她都想問出口,卻認為已經離婚再來問這種事情未免顯得無聊,遂作罷。
「乖,公司到了該下車了,今天也要好好當我稱職的妻子喔!」轉移話題便是賀維倫拒絕回答的方法。
「是,副總。」她是該回神了,當初她答應幫這個忙,就會演到最後,他不顧夫妻情分,不表示她就會棄朋友道義於不顧。
關於賀維倫喜歡喊她「寶貝」,或是開車接送她上下班的事情,孟天恩已經抗爭了兩個月,他卻依然故我,她也只好隨他了,反正有免費的車子可搭,就算被叫幾聲寶貝也無關痛癢。
他們從兩個月前不說一句話到現在她又開始負責他的生活,還真是很大的轉變,賀維倫褪下丈夫的責任,她也不再對他有所迷戀,他們反倒相處更愉快。
她沒有過去那種戰戰兢兢的膽小,深怕被他討厭的害怕,只要賀維倫別動不動就整她的話,他們應該會更融洽,就像親人那樣。
唉,說起來天底下大概沒有像他們這對離婚夫妻還能夠相安無事同住在一間屋子裡吧?
即使做不成夫妻也能成為朋友,這是在他們離婚後,她才意識到他們做朋友比做情人或夫妻更適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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