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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白配

  

 
早晨除了車來車往那股讓人窒悶的空氣之外,就連路上匆忙行走的學生及趕著打卡的上班族們,行色匆匆趕忙前往目的地的模樣,同樣教人看了心頭沉甸甸,一早便是沉重的開始。
身穿幾近黑色的及膝A字裙以及淺藍制服襯衫,標準學生打扮的女孩,在公車亭跟著魚貫的人群上了公車。
趕著上班、上課的人全擠在公車上了,車裡的空氣很糟,充滿香水、菸草及早餐的混雜氣味。
車上的座位全滿了,女孩一點都不意外,她從中央的走道往後走,最後在公車後門左邊的位置站定,那位置剛好不擋住比她提早下車的乘客們。
她抓著一旁的銀色欄杆,在公車開開停停中跟著不斷地搖晃身體,公車上雖然擠進將近九成滿的乘客,但她盡可能地平衡自己,不讓自己在搖晃行進中與他人有任何肢體上的觸碰。
突然,公車又踩了剎車,在這交通繁忙的時刻,那本是很習以為常的事,但女孩身後的男人,這回似是沒站穩腳步地向前一個踉蹌,身體自然地往前傾,剛好觸碰到女孩的背部。
女孩微微側臉看了男人一眼,男人卻將視線撇開,更沒開口向女孩道歉。
女孩神色不悅,卻沒在當下對該道歉的男人口出惡言,她挪動腳步,把自己跟那沒禮貌的傢伙之間的距離再拉開一些。
這樣總不會再撞上她了吧?
才這麼想著,緊接著司機又是一個剎車。
女孩沒料到身後的男人又一個踉蹌,又正好觸碰到了她的身體。
她感覺臀部有個東西滑過,那觸感像是……手。
一股冷意開始自腳底竄起,女孩緊繃地挺直背脊,緊緊抓著欄杆的指節都泛白了。
但這回她沒有再回頭,不知是否因為害怕,抑或是一股不確定感。
望著那僵直的纖細背影,男人面無表情地在心底邪淫冷笑著,只有那雙帶著異常興奮的眼露出了他的意念,但旁人不是望著車窗外的街景,便是低著頭猛K書,沒人注意男人眼底閃過的異彩。
經驗告訴他,今早他又幸運地遇見一隻小羊,只懂得害怕卻不懂得逃跑的小羊,可以讓他一路爽到底了,呵、呵、呵……
這一回,不再等著司機踩下剎車,男人大膽地向前,大手伸向女孩,那個他最愛的青春肉體上。
女孩抖著身體,不知是否因為過度害怕還是因為羞憤,但在她臀部上來回撫摸著的大手,讓她清楚感受到自己真的遇上了色狼,而不是誤會或錯覺。
她抖著手按了下車鈴,立即閃身向前走去,離開那令她極度不舒服的空間。
她走到最前頭站定,男人的視線追隨著她,似乎有意將這隻小羊的長相、身形及學校名稱記下。
她直直地站在前頭,也就是司機身旁的位置,那人視線不曾離開過她,卻看不見她正面的動作,只當害怕過頭的小羊急著下車而已。
下一站的公車亭就在眼前,但意外地,司機的車速沒慢下,而是直線繼續行進,並且過站不停。
後頭開始有乘客喊著司機,說他忘了停車,有人等著下車呢!
司機聽見了,對著麥克風大聲說道:「下一站,警察局。」
 
 
※※※
 
 
這是一家隱身於非鬧區小巷弄中的刺青店,它甚至沒有招牌,也沒有所謂的店名,若腳步沒踏入巷內,沒人知道裡頭居然有一家刺青店。
好吧!就算是走進巷弄中,也不見得會知道它的存在,非得停佇下腳步,將視線往光潔的落地窗內直望,才能從裡頭的裝潢擺飾看出它究竟是什麼樣的店。
一家完全隱身於小巷弄中的刺青店,沒有店名和招牌,總是門可羅雀的冷清模樣,客人在哪?
鄰居甲說:「我三天前看見一個客人走進那間刺青店。」
鄰居乙說:「接下來的三天,我沒見過任何客人走進刺青店。」
鄰居丙說:「今天正好是第四天,我剛看見一個客人走進刺青店,但很快的又走了。」
鄰居丁說:「那就是說固定三天會有一個客人,三天是一個循環期。嘖!我看啊,這家店下個月底就可以貼紅單了。」頂讓或出租的紅單。
但依目前的情況看來,鬼才會傻得跑到一點都不熱鬧的住宅區裡,頂下這間前途黯淡的刺青店。
鄰居甲、乙、丙、丁每個人嘴裡唸唸有詞,八隻眼睛全一瞬也不瞬地盯著刺青店猛瞧,全然不知在大家開起賭盤的同時,一道人影無聲無息地站在四人身後,安靜地聽著他們一一下注。
「我賭下個月底前倒店,五千元。」甲說。
「我賭三個月內。」乙說。
「那我就賭半年,六個月。」
丙一說完,丁馬上急著說:「我也是賭半年。」
就在四人要喊出賭局成立的當下,一個陌生的男音在這一刻插了話。
「賭十萬,一年後還在。」那聲音淡淡的,沒有多餘的起伏。
「嚇……」
「靠杯……」
「林梁耶……」
「夭壽骨哦……」
聲音響起的瞬間,所有人都結實地被驚嚇到,紛紛發出驚呼,兩個歐巴桑加上兩個歐吉桑,剛好可以湊一桌的四人在同時向後看去──
八隻眼睛同時看見一個高大的外國人,古銅色肌膚上全是鮮豔奪目的刺青。
這人他們見過幾回,就是他們正在「唱衰」的刺青店裡的一名刺青師。
「賭不賭?」畢雷震面無表情地又吐出三個字來。
咻──咻──咻──
這時,一陣風吹過,那顆金色大火球明明就掛在眾人的頭頂上,吹撫而過的也是暖風,但當下還是讓人感到一陣冷意竄入心窩,讓所有人不約而同地打了個冷顫。
好吧,是除了畢雷震以外的人都打了冷顫。
下一秒,四個年紀加起來超過兩百歲的鄰居,以著不符年紀的飛快速度離開畢雷震的視線,就像是一切都不曾發生過一般,而方才眾人口裡的賭約自然是不成立。
誰瘋了才願意花十萬塊,只為了去賭一家跟他們一點關係也沒有的破刺青店!
 
 
我要評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