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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愛情發生關係

 

好安靜!
彷彿女郎的腳步聲帶走了一切。
世界停止了運轉。
萬籟俱寂!
接著一串奇異的呢喃劃破了凝固的岑寂。
是雷步森在吟唱著一種古老的曲調,呢喃愈來愈低,漸漸聽不到了,雷步森的背影卻漸漸僵硬,彷彿化為一尊鑄在車頭蓋上的雕像,硬硬地、冷冷地,彷彿他就在那裡永遠生根佇立,冷不防地,夜色卻突然伸出一隻無形的手將雕像硬生生地推倒在地,砰地發出一聲巨響。
舒知微趕忙跳下機車跑過去,再一次,看見男人跌坐在馬路上的模樣。
他看起來就像一個被女人拋棄的男人該有的淒慘樣子,但他一直等到那女人走了以後才表現出來,可見他其實自尊心很強,並不像他外表看起來那樣漫不經心,對什麼事情都毫不在意的樣子。
「是你!」男人的視線從落入眼中的黑皮鞋開始慢慢往上移,她戴了安全帽,但他卻一眼就認出了是她,「舒知威小子!」他叫她,黝黑的眸子裡閃過一絲狼狽的光芒。「你深夜不回家在路上遊蕩什麼?」
「我在找你。」舒知微取下安全帽,揉揉一頭亂得像鳥巢的短髮。
「找我?全世界的人都巴不得逃開我,你卻要找我?」他繼續用滿不在乎來武裝自己,「現在你找著了!怎麼,小子,我坐在地上的樣子看起來是不是很不賴?」
「俗話說好狗不擋路,你坐在路中間了。」她試著跟他半開玩笑。
「我不是好狗,是落水狗。」雷步森不以為忤地學狗汪汪叫了兩聲,接著又開始唸唸有辭了起來,仍是她聽不懂的悲傷,仍是跟之前同樣的調調。
「就算是落水狗也不該在馬路上亂吠,會妨礙安寧。」
「我沒有亂吠。」綁了馬尾巴的頭顱搖了搖,「那是一首拉丁古詩!」他露出自嘲的笑容。
「拉丁古詩?」舒知微從來沒有見過會讀詩的男人。
班上的男同學不是打籃球就是打電腦,除了教科書,他們連小說都懶得看,頂多看看漫畫吧,圖畫比文字多的那一種。但是雷步森竟然會讀詩。老實說,雖然她聽不懂他吟誦的內容,卻對其中傳遞的奇異氛圍有所感受。
「腔調聽起來很古板吧?」雷步森聳聳肩繼續自嘲。
「是有一種說不出的憂傷。」她緩緩地開口。
「你很敏銳,小子。」他仰起臉閉上眼,「譯成中文是這樣的……」他彷彿歌劇主角在吟唱著:「啊!我是這樣的疲倦;啊!我是這樣的衰弱,阮囊羞澀,一文不名!」他緩緩睜開眼睛,「很棒的古詩,把一隻落水狗的心情寫得淋漓盡致,你說是不是?」
「你不是落水狗,你是男人,應該在哪裡跌倒了就從哪裡站起來,而不是跌坐在地上自怨自艾。」舒知微試著鼓勵他。
「對一個被父親踢出家門,又被未婚妻拋棄,外加跌碎了骨頭的男人,你的要求實在太強人所難了點。」他誇張的說。
「跌碎了骨頭?」舒知微狐疑地瞄瞄那兩條癱坐在地上的腿。
「不是那裡,」雷步森故意曖昧地搖搖頭,咧開嘴,「是我的屁股。你也曉得,一個晚上來個好幾次,屁股沒跌到開花算是不錯了。」
如果他以為用「一個晚上來個好幾次」或是「屁股、屁股、屁股」之類的就能弄紅誰的臉的話,可就打錯算盤了。
「如果你在求職欄裡填上『擅長跌坐在地』,馬戲團團長看了說不定會考慮錄用你。」她說。
「這個主意不錯!馬戲團小丑或許挺適合我。」雷步森的眼睛一亮。
「當小丑你嫌太老也太硬了。」她立刻吐槽。
「你也知道我很硬?」故作驚訝的瞪大眼睛,雷步森刻意扭曲她的意思,見她終於臉色一僵,立刻樂透了似地用男人對男人的口氣說:「小子,」黑眸裡嘲諷的光芒熄滅了,「幫個忙好吧?」他用誠懇的口氣跟她打商量。
「我認識的硬漢沒有一個會開口求救。」舒知微連問都沒問他要她幫什麼。
「我不當硬漢,硬漢全是一群沒有腦子的蠢蛋。」
「不是硬漢也是蠢蛋的傢伙同樣比比皆是。」她動了動嘴唇。
「我想妳是拐著彎在損我是個硬不起來的蠢蛋。」雷步森自嘲地咧嘴一笑,接著假裝可憐兮兮地道:「可否請妳幫忙把我這個硬不起來的蠢蛋弄到車子裡去?」
沒辦法,人家都說得那麼白了,舒知微只好不情不願地過去把手伸到對方腋下,把自己當成人肉枴杖把他撐起來。
「我很重吧?」雷步森突然注意到人肉枴杖的臉蛋漲得紅透了。
「跟一隻豬比的話,你算輕的啦。」舒知微惡毒地回嘴,七手八腳地把落難貴公子扶進最貴的駕駛座。
跟豬比!雷步森沒想到會得到這種比喻,從來沒有人敢對他這麼大膽的說話。
「有你的,舒知威小子,真有你的!」但他卻挺高興跟豬為伍似的。
坐進車內扶住方向盤調好坐姿,雷步森望了她一眼,忽然有些狐疑地開口,「小子,我有沒有說過,你的嘴巴噘得很好看?」他咧著嘴問她。
「我沒有噘嘴!」但她噘著嘴瞪他。
「下巴還有個小酒窩。」他又抬起下巴比了比。
舒知微的臉紅了,那個小酒窩是她自認為全身上下唯一一個具有女人味的地方,可是別人常常看不見,沒想到雷步森卻注意到了。
「皮膚像水煮蛋又白又嫩,好像從來沒有曬過太陽。」他伸手想擰她的臉,但她臉一撇避開了。
撲了空的大手縮回來放在方向盤上敲了敲,望著她好一會兒,慢慢地,他看起來像是發現新大陸似的咧著嘴,接著露出一抹篤定的微笑。
原來她是女人哩!剛開始只是懷疑,現在則是確定,原來這個傢伙不是娘娘腔,根本是個弱不禁風的林黛玉般的女人。纖細的身材,柔嫩的肌膚,噘起嘴來十足的小女兒態,以及下巴中央那個帶著幾分性感的小酒窩;他竟然差點被她身上不合身的男性西裝給矇混過去,胡塗到一度連她的性別都搞錯了。
既然她不開口澄清,他也樂得繼續裝傻下玩下去好啦!
原本他已經覺得這個世界無聊透頂也絕望透頂了。被老爸逐出家門,到上弦月去買醉澆愁,然後又被未婚妻拋棄,他有足夠的理由一死百了,反正也不會有人替他掉一滴傷心淚,他那嬌媚的未婚妻不會,狠心的老爸更不會,至於這個穿著男裝的小天使……
他當然更沒有理由期待她為他掉眼淚!
人生苦短,笑比淚要重要得多。所以他是笑著離開那個家,也是帶著微笑撐著看他的未婚妻頭也不回地離去,那些他都咬緊牙關笑著面對了,何況只是一個萍水相逢的小女孩。她引起了他對人世間最後的一點興趣,一個穿著男裝的林黛玉,他沒必要對她擺出苦瓜臉,當然也沒有必要拆穿她,就當這是上帝跟他玩的最後一場遊戲,那他就玩下去好啦。
「你一直瞪著我幹嘛?」舒知微被他看得有些頭皮發麻。
「沒什麼。」雷步森若有深意地再看她一眼,那一眼更加堅定了她是女人,「謝了!」他沒有揭穿她的性別,只是簡短地道了聲謝。
「不客氣。」舒知微不願意把腦細胞花在研究他怪異的眼神上,他有瞪她的自由,她也有不理他的權利。逕自踅回去從機車肚裡取出牛皮紙袋過來,塞進駕駛座裡。
「這個還給你。」這才是她大半夜追出來等在這裡的目的,她只想把錢還給他,而不想管他被拋棄的事。
「把送出手的東西再拿回來,這不是我的風格。」
「我不能拿你賣掉敞篷車準備用來付信用卡費的六百萬。」原本她就不能拿,聽到那是他賣掉車子換來的最後一筆錢之後,她更沒有道理白拿人家的。
「那是兩碼子事!」貴氣十足的男性臉孔窘迫地紅了一下。
「我才沒興趣管你是哪一碼跟哪一碼。」舒知微堅持不肯收,只是乘機來個機會教育,「但你隨隨便便就刷掉六百萬,實在太離譜,難怪你父親會氣得把你掃地出門。」
「我爸不是因為我花錢才趕我出去的!如果妳有時間的話,我很樂意告訴妳我是怎樣惹火我老爸的……」
「我沒興趣!」她才懶得理他為什麼被踢出家門,但是……「如果令尊知道你連車都賣了,就是不肯去找個工作養活自己,還到上弦月去拚高消費,一定會氣壞了。」她忍不住數落他。
「大錯特錯!」雷步森沒志氣地開口,「他早就知道我沒救了。」
「沒救就沒救!」既然他自己都這樣認為,她更沒有必要跟他耗下去了,舒知微咕咕噥噥地轉身走開。
「喂!」雷步森又叫住她,「妳的錢……」
「我不要你的臭錢。」她只想趕快離開這是非之地
「這裡面全是白花花的新鈔。」他又說。
舒知微懶得跟他耍嘴皮,但突然想起他在離開上弦月時扔下的那句話。「什麼叫『你身上什麼都有,就是沒有錢的味道』?」她倒是想搞清楚這一點。
「意思是妳身上有一種純潔的味道,讓我忍不住想把妳弄髒。」雷步森坦白地說。
「你想用錢收買我?」
「看來我想錯了。」他承認。「沒想到妳會這樣做。」頓了一下,他又道:「妳讓人刮目相看。」他沒想過會遇到連白花花的鈔票都打動不了的靈魂,還騎著車把到手的鈔票往外推。
「你是錯了!」舒知微一點也沒有被稱讚的感覺,「我市儈得要命,我喜歡小費喜歡錢,但不碰來路不明的。」
「那是我正大光明賣掉敞篷車換來的。」
「不管你是賣車還是賣身,我不拿那種錢。總之,我跟你是道不同不相為謀!」她雙手插在口袋裡轉身踱開。
「妳到哪裡去?」雷步森著急地問。
「回家!」頭也不回地,她朝背後的男人擺擺手。
「把我一個人丟在這裡?」
說得好像她對他有應盡卻未盡的責任義務哩!
「你自己開車去醫院吧。」
再次揮揮手,她不準備帶走星星月亮太陽或任何一朵黑雲,傻瓜才會自己找麻煩,雷步森就是那個大麻煩。
「我的骨頭斷了耶。」
下定決心不理會那大孩子似的叫嚷,舒知微繼續往前走。
「車子也沒油了。」
「打電話叫加油站送油來啊!」她沒好氣地繼續往前走。
「手機沒電了!」雷步森不死心地叫道,「有電也沒用,沒繳手機費,已經被電信公司斷訊了。」
「那就去繳錢啊!」舒知微咬牙切齒地轉身,她真想打人了。
「繳了手機費,就沒辦法付信用卡費了。」
「你到底打了多少?」
四目相對,雷步森無辜的眼神讓她火冒三丈。
「也才二十幾萬而已。」
雷步森根本不知道民間疾苦,二十萬說得像二十塊一樣。
「你到底有沒有羞恥心啊?」舒知微不情不願的走回車門旁,「對一個陌生人說這麼多,你不覺得難堪嗎?」她瞪著他的眼神就好像他沒穿衣服在外面丟人現眼。
「我一點也不覺得妳是陌生人,反而覺得我們已經是朋友了。」雷步森咧著嘴說,「真的,我從來沒有一個晚上跟同一個人說這麼多話,妳是第一個就算講了這麼多話也不會讓感到我厭煩的人。」
「別以為這樣說會得到什麼好處!」舒知微沒好氣地哼道。
「看在我剛被未婚妻甩掉的份上,妳就多少體諒我一點嘛。」
「你臉上一點失戀的痕跡也沒有。」
「我的傷在心裡。」
厚顏無恥!他敢說她還真沒臉聽哩!舒知微不吭聲,等著看他還有沒有臉繼續往下說,想不到他還真有臉哩。
「真的,我發誓,」雷步森舉手做出起誓狀,「我對大胸部的女人一點招架能力都沒有。」
搞了半天,原來他留戀的只是那女郎的豐滿乳房而已。
「臭沙豬!」身為女人,舒知微忍不住替他的未婚妻抱屈。
「只是男人間的閒聊,幹嘛這麼生氣?」摸摸鼻子,雷步森明知故問地瞅著她,「妳又不是女人,幹嘛跟女人一樣愛生氣?」
「因為我就……」她把衝到嘴邊的話嚥回去。
「因為妳天生就是娘娘腔?」
他繼續逗她,覺得她鼓著腮幫子不吭聲的樣子真有趣。他忍不住繼續說下去,「抱歉抱歉,」他伸手朝她敬個禮,「我不是故意用娘娘腔來侮辱妳……」
「你給我住口!」這聲吼叫足以驚天地泣鬼神。
「喂,少年耶,現在是三更半夜耶!」二樓一扇窗戶被推開,頭上捲了幾個髮捲的中年女人探頭出來罵道。
「對不起!」舒知微這輩子沒這麼丟臉過,臉紅到耳根子去了。
「哼!」髮捲頭縮回去,窗戶關了起來。
「喂,娘娘腔,妳的臉紅得像蘋果!」
「我不是娘娘腔。」舒知微說完,就在雷步森低低的叫喚聲中憤怒的踱開。
她不承認她是娘娘腔,也絕不承認胸中鬱積的那口氣,泰半是為了他竟然到現在都認不出她本來就是女人。
除了頭髮短一點,身材平板了點,穿得稍微像個男人婆點,聲音頻率低了一點,除了那幾點之外,她的五官、她的長相……
好啦好啦,就算她從小到大當慣了男人婆好了,就算南部家鄉的父老兄弟姊妹,以至於大學裡的同學,包括她在班上最好的朋友金克勤也都當她是男人婆好了,這些她認了就是,至少男人婆總也是個婆,婆終究還個女人,而娘娘腔,再怎麼娘也終究是用來形容男人。
去他的男人!
有眼無珠!
欺人太甚!
 
 
憤怒的用力催趕機車油門,舒知微咬著嘴唇騎車回家。
那傢伙皮厚得要命,沒那麼隨便就摔斷了骨頭,他只是故意嚷嚷而已,她會理他才怪!反正就算手機沒辦法通,身上幾個銅板總是有吧,隨便找個公共電話求助都可以。那只不過是一條小巷子,又不是荒山野嶺,沒道理找不到人幫忙,而且雷昊群再狠也不至於讓唯一的獨子流落街頭而不顧。
所以啦,「哈哈哈!」她迎著冷風大笑幾聲,對著寂寥的夜空大喊:「沒必要良心不安!舒知微,妳做得對極了!」
就讓那大個子自己想辦法去吧!
有膽子到上弦月尋歡,有膽子把台北的小巷子當成「摸乳巷」,有膽子做就要有膽子當,雷步森再幼稚也得學會自己收拾爛攤子。
「原封不動把牛皮紙袋還給他,已經是仁至義盡啦!」她的嘴巴對著自己的耳朵說。
那傢伙沒有一點值得她牽腸掛肚的地方。
尤其是他花錢不手軟的方式活像……
活像一個毫無希望的……
將死之人!
舒知微猛然一驚,嘎地一聲,緊急煞了車!呼,好險,差點闖過紅燈,差點就被一輛呼嘯而過的大卡車攔腰撞上。
驚魂未定等待紅燈轉綠的過程中,她忍不住又喃喃自語:「那傢伙壞是壞,但應該還不至於會笨到走上絕路吧?」
所謂好人不長命,禍害遺千年。
也許那個禍害還有的是辦法弄到錢,弄錢弄女人,就是那傢伙活著的目標,他都對那水蜜桃女郎說了:「真可惜,原本我想連這部也賣了,手頭上有一筆錢,跟妳過幾天痛痛快快的好日子。」
賣掉全台灣最貴的一部車,雷步森還是那個要什麼有什麼,出手闊綽的大少爺。
只不過像他那樣如流水般的花錢法,不消一個月,頂多兩個月,至少就能花掉上千萬,到時候還不是死路一條!
喂喂喂!好端端地,怎麼又想到「死」那裡去了!
總之不管是死是活,都不關她的事啦!
騎過一個又一個紅綠燈,經過一排又一排昏黃的街燈,夜已深沉,大地酣睡,只有二十四小時不打烊的便利商店和……
她實在不願看到,卻又不能不閉著眼睛騎車,不能不眼睜睜地騎過那間她經常光臨的加油站,不能不看見招牌還亮敞敞地向黑夜招手。
小子,我的車沒油了!
一陣低沉的嗓音忽然從四面八方竄進她的耳朵裡,接著又跳到另一句──
我開車技術好得可以一路開到天堂去!
別管他!管他要上天堂還是下地獄,管他是死是活。
硬催油門,舒知微逃命似地朝家的方向疾馳而去,眼看家門在望,眼看……
「可惡!」她詛咒一聲。
嘎地急轉掉頭把車騎進加油站,再沿著來時路騎回去。
不是因為她想幫他什麼!
只因為就算從南部北上念大學轉眼都三年了,她到現在還沒辦法改掉鄉下人急公好義的雞婆性格。
就算他是一隻迷路的狗,她這個雞婆的鄉下人也得確認他有沒有辦法找到回家的方向。
 
 
結果她錯了!
錯得離譜!
雷步森根本沒想過要找什麼回家的方向。
他就那樣大剌剌地、毫無防備地敞著車門,無懼寒流,歪斜在駕駛座上沉睡著,像死了一樣沉睡著。
「喂喂喂……」舒知微跳下機車,拿掉安全帽,伸手拍拍他的臉,「你醒一醒!」
但他就是沒醒來。
也許之前在上弦月喝了酒,酒的威力現在才開始發作,不過在瞥見車內扔得到處都是的空酒瓶後,舒知微很快就明白是怎麼回事了。
沒志氣的傢伙!
被未婚妻甩了,車沒油了,加上手機也斷訊的情況下,索性躲在車內喝個酩酊大醉。那些酒原本應該跟未婚妻同歡共飲,後來乾脆一個人拿來借酒澆愁!
她跟他說話,搖撼他,還掌摑他的臉好幾次,但他只是咕噥幾聲,卻沒有甦醒。
管他三七二十一,她都仁至義盡了,如果明天打開報紙看到社會版頭條寫著「台灣首富之子雷步森醉死街頭」,她根本連眉頭都不必皺一下。
但鄉下人就是鄉下人,她永遠學不會都市人自掃門前雪的冷漠,皺著眉頭,把那睡死了的傢伙設法拖到車後座,然後把油加了,接著繼續發揮「婦人之仁」,就地留下自己的機車,跳上那最貴的一輛車子,把他載回到自己居住的舊社區大樓。
就當暫時收容一隻迷路的流浪狗!
她是這樣想的。
萬萬沒想到,天亮以後,流浪狗會變成瘋狗狠狠地反咬好人一口。
我要評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