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媽嫩模我都愛 「噗──」
一口紅茶從唐美雲嘴裡飛噴而出,幸虧程秀華閃得快,不然可要遭殃了。
「拜託,有這麼誇張嗎?」程秀華瞪了好友一眼。
「妳有沒有搞錯啊?妳跟他差了幾歲?他不叫妳阿姨,難不成叫妳美眉?」
唐美雲拿出化妝包裡的摺疊鏡,掀開,挪到她面前,嘴裡哇哇叫。
「看看妳自己──喂,三十八歲的失婚大媽,看看笑起來的魚尾紋,看看失去彈性的臉頰,叫妳買罐SK-II來擦,妳也捨不得花錢,妳怪誰啊?」
鏡中的女人,確實已不復往昔的青春亮麗,眼角有些垂了,不笑時,嘴角依稀看得見紋路……過了保鮮期的女人,真的這麼糟嗎?
程秀華推開擋在前方的摺疊鏡,嘴硬的說:「怎麼說我都還不到四開頭,他自己也已經三十歲,我才大他八歲,他憑什麼喊我阿姨?」
唐美雲搖搖頭,改從化妝包裡拿出粉餅與口紅。「妳好歹也化個妝吧,頭髮也不去整理整理,老是這樣披頭散髮的,也難怪他會叫妳阿姨。」
「算了吧,我看,多半是因為我的職業,他才會叫我阿姨。」程秀華自我解嘲的說道。
唐美雲也不好多說什麼,只能安慰她:「妳別想太多了,妳的日子好不容易穩定下來,妳要珍惜。」
想起好友這十幾年來的坎坷遭遇,儘管事過境遷,唐美雲還是忍不住替程秀華嘆了口氣,大罵上天不公平。
她們兩個六年級生,是高中時期的同學,高三那年,程秀華跟男朋友打得正火熱,兩人禁不住誘惑,偷嚐禁果,一次就中獎,不得不休學奉子成婚。
小小年紀就當上了小爸媽,可想而知,兩人日後的生活有多麼艱難,再加上兩個家庭本就不富裕,在那個民風保守的年代,未婚懷孕更被視作家門恥辱,程秀華在夫家受盡了苛責與白眼。
夫家長輩認定所有的錯全是她引起,是她不學好,誘惑他們血氣方剛的兒子,才會釀下這等大錯,讓他們不得不接受一個僅有高中學歷的小媳婦。
在那個年代,男女平等只是空談,多的是各種歧視女性的傳統陋習。
可程秀華太年輕,太傻,太天真,當時的她,只想著要給肚裡的寶寶一個家,想著自己終於能躲開那些煩人的學業,躲開原生家庭裡一堆狗屁倒灶的鳥事,建立屬於自己的家庭,自己當自己的監護人,自己作主自己的人生,多好!
……好個頭。她在夫家受盡了言語霸凌,更被視為不事生產的米蟲,孩子生下來之後,便被婆婆逼著外出工作,供應丈夫念書,補貼家用。
程秀華很傻,又是出自傳統的家庭教育,儘管知道夫家並不歡迎她,但她很認分,努力迎合長輩,為了證明自己是個成熟的大人,她不隨便喊苦,以為成熟就是硬ㄍㄧㄥ,皮包裡掏得出錢付帳,便是社會認可的大人。
她自以為是個大人,別人只當她是廉價勞工,好用的提款機,賺錢供丈夫念完專科,烈陽下陪著他四處投履歷找工作。
等丈夫在日商公司謀得好職位,她這個高中肄業,不過二十來歲,已被現實磨得初老,失去年華該有的燦爛,世界只剩下柴米油鹽醬醋茶,與工廠同事聊婚姻八卦的小歐巴桑,毫不意外的被嫌棄了。
「程秀華,拜託妳也好好打扮一下,這個週末要去課長的婚禮,妳這副模樣要怎麼見人?」
彼時,穿著體面西裝的老公,手中拿著喜帖,嫌惡的瞅著她,一旁的公婆也冷眼看待,彷彿她在這個家是個骯髒的存在。
最可笑的是,那時的她,生活環境封閉,極少接觸新知,又宅又摳,連置裝化妝什麼都能省,把自己弄得邋遢又糟糕。
「我頭髮上個髮捲,自己弄一下,就很好看了,我同事阿美有給我一盒用不完的粉餅,廠長的老婆上回送我一條口紅,放心啦,那天我一定會美美的出席。」
她說得很美,想得很美,結果……課長婚禮那天,丈夫帶出席的人不是她,而是他的美女同事。
「同事很多人都還是單身,大家約好一起去參加,只有我一個人帶老婆去很奇怪。」
丈夫隨口編了個謊,她傻傻信了,渾然不覺丈夫與美女同事在婚禮結束之後,還加碼來了一場甜蜜的約會。
日子就這麼傻傻的過……
女兒五歲那年,因為重感冒併發肺炎,還沒來得及好好長大,就這麼夭折了。
她的世界崩塌了一半。
另一半的世界,是在女兒百日之後,丈夫提出離婚時,倒下的。
「我做錯了什麼?」
那時的她,沒學歷,經濟不夠獨立,觀念傳統,與外面世界徹底脫節,與無數傳統女性一樣,婚姻觸礁後第一個檢討的是自己,一心只想挽回。
丈夫只是冷冷看著她,眼神充滿鄙夷。「去照照鏡子,妳哪一點配得上我?」
那一瞬間,她渾身發冷。
原來,她多年來的付出與努力,在丈夫眼中只剩下如此不堪的形象。
原來,她的丈夫對她早就沒了愛,只剩下嫌惡與輕視。
她崩潰了。
她抱著女兒的牌位,縮在房間角落,哭了整整一夜。
但,不幸的是,痛苦並未使她清醒,反而促使她陷入自虐的執迷不悟。
「我不會離婚的,死都不會!」她這麼對丈夫撂下狠話。
自那一天過後,她在婆家被孤立,被當成是隱形人,公婆甚至屢次偷偷收拾她的行李,扔到大門外,要不就是故意反鎖大門,不讓她進家門。
丈夫在公司爬上了課長的職位,好面子怕丟臉,自然不敢讓他人知道有個如此不堪的妻子,甚至對外宣稱兩人已經協議離婚。
後來,丈夫開始公然與外遇女同事出雙入對,還把人帶回家裡見公婆,全然不顧及她的心情與顏面,並且對該位女同事謊稱兩人早已分居,是她自己死纏爛打不肯簽字離婚,死皮賴臉的待在婆家不走。
「秀華,妳在發什麼呆?」唐美雲伸手在她面前揮舞。
程秀華驀然醒神,不自在地笑笑。
「妳又在想妳女兒了?」唐美雲小心翼翼地問道。
「沒有。」她笑笑,輕搖首。
那已是好久遠以前的回憶,那小小軟軟的女兒,白嫩嫩的手,挽住她的手臂撒嬌,酷似她的小臉蛋,漾著純真笑容……好好的一個人,就這麼沒了。
那時的她不過二十四歲,卻已嚐透生離死別之苦,只可惜,女兒的死沒能讓她早些清醒,反而令她陷入偏執的瘋狂,白白蹉跎了大好年華。
「好了啦,我們去逛街,我買支口紅送妳。」唐美雲見好友神情鬱鬱,連忙轉移話題。
「妳買再多給我,也只是放到過期,別浪費錢了,省起來當妳兒子的出國基金吧。」她揮揮手,拎起黑色大背包,起身離座。「我先回家休息了,晚上還要去客戶那邊打掃。」
「欸,妳這個人怎麼這樣,講不聽耶──」
唐美雲氣呼呼的瞪眼,看著好友稍嫌憔悴狼狽的背影,不禁心疼起來。
「這個女人到底有沒有好好吃飯啊?也不替自己買件像樣的衣服,對自己這麼不好,日子怎麼過下去?」
唉!都說上天是公平的,怎麼到了秀華身上,沒有一樣是公平的。
三十八歲的尷尬年紀,沒錢沒勢沒社經地位,沒丈夫沒小孩,病了也沒人照顧,上天對秀華會不會太殘忍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