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搶先試閱
搶先試閱
忠犬送上門~登堂入室之六

 

   吳明鏡一側手臂被一個容貌姣好的少女抱著。

  兩人相貼的姿態很親密,不時低頭說話,少女仰著臉去吻他的唇角,吳明鏡垂頭的側臉寵溺又深情,他不住撫摸少女的腰,然後親吻少女的嘴。
  又黏又膩,簡直光芒四射。
  走在前頭的小情侶步伐輕快,後面是一對拖著行李箱的夫婦,再後面是年齡相近的兩個年輕男子,這三組人馬距離很近,不用細看就能察覺這是一家人,相似的面貌,還有不時注意彼此動向的視線。
  年紀比較輕的男子指著咖啡店的位置要進來,於是那一家子──包括吳明鏡和那個少女──一起轉向,最後坐到了和方霞歌呈對角線的沙發座位裡。
  店裡提供簡餐,餓壞的一家人熱鬧的進行點餐,然後交換意見。
  客人不多,所以只要交談的聲音大一點,這不大的店面裡就能傳遍。
  方霞歌僵硬的讓自己的視線面對玻璃窗──
  放在角落的盆栽很好的造成一個視線的隱蔽角度,她可以透過反射的玻璃窗面觀察身後的那一大家子人,而那一家子人卻只會注意到那個茂盛的觀景盆栽,和一個不那麼清楚的上身背影。
  小情侶依偎在雙人沙發裡,半刻也沒分開過。
  吳明鏡有著很好的外型,從頭到腳都是精心打理過的,平常也會上健身房鍛鍊身體線條,刮鬍子一定擦收斂水,隨身帶著味道清爽的古龍水,頭髮一絲不亂,衣裝筆挺,腳下那雙短筒馬靴形式的運動鞋一雙要上萬。
  平日疏於打扮的方霞歌和這樣帥氣有型的吳明鏡走在街上,十個路人有十個都會說,方霞歌實在配不上他。
  但這個男人在和方霞歌交往之前,也不是這個樣子的。
  他是一點一點被方霞歌打理著,添置行頭。他用的香水是方霞歌選的、方霞歌買的;他衣櫃裡的六七套西裝是方霞歌選的、方霞歌買的;他腳下舒適又有型的鞋子也是方霞歌選的、方霞歌買的。他是被方霞歌照顧著、調教著,才變成這樣好外貌的人。
  只要仔細打理過,選擇適合的衣裝,任誰都可以這樣有模有樣。
  吳明鏡卻從來不在外人面前提這些事。
  他讓方霞歌把他打理成一個帥氣型男,然後在外頭用這副容貌勾搭女孩兒,再一面極力嫌棄自己的女朋友毫無女人味,好像他會和這樣食之無味的女人交往,全是因為他的心腸太軟,捨不得讓糟糠原配傷心。
  這一招幾乎無往不利。
  天真的女孩兒總以為自己可以取代那個處處不如人的黃臉婆,把這個皮相好、有前途的男人搶到手裡來。
  最成功的案例,當然是眼前這嬌豔天真又身家好的方雲玉。
  吳明鏡也認為,他已經可以把方霞歌甩了。這是個恰當的好時機。
  他放鬆的倚上沙發背,視線的餘光瞥見玻璃牆邊的綠色盆栽,一個長髮的女人身形隱約,只露出一點肩背和垂著的後腦袋,以及長裙底下露出的一截小腿。細細的高跟鞋是精緻的嫣紅色,更襯得那一彎腳踝細緻又豔麗,宛如羊脂白玉。
  吳明鏡控制不住自己的視線。
  那腳很美,幾乎可以比擬他那個難得有一絲亮點的前女友。
  前女友方霞歌有一雙漂亮的小腿,他曾經看過一次。
  在大雨淋濕了她褲管,她半捲起來的時候,他隱約窺見在厚重牛仔布料的隱藏下,那雙纖瘦的小腿,連著潔白的腳踝,非常誘動人心。
  在那一瞬間,他可以理解古時候男人看見女人的三寸金蓮時,那種隱密的挑逗和勾引。
  和性有關。
  會忍不住想要伸手去捧起那一截潔白細嫩,然後伸舌舔弄,品嘗。
  但吳明鏡沒有注視太久,因為被他忽略的方雲玉微有惱怒的推了他一把。
  「你在看什麼!」她尖銳道,「看別的女人嗎?」
  「胡說。」吳明鏡一臉正經,「我只是在想,應該帶妳去買一雙漂亮的高跟鞋,嫩紅色的,細根,能把妳的腳襯得更美更誘人。」
  方雲玉被逗笑了,嬌滴滴的瞋他一眼,「色狼!」
  吳明鏡順勢看了一眼方雲玉的腳。膚白,皮薄,肉瘦且乾,骨節明顯,毛髮清晰可見。
  雖然是年輕的少女,腳踝卻一點都不嬌嫩,簡直令他驚異。
  他這才第一次發現,原來不是所有女人的腳都漂亮無比。
  他僵硬的收回目光,木無表情的臉上努力不露出異色,然後裝著若無其事的和方雲玉繼續說話,又交替著接下兩兄弟不時拋來的話題。
  乍看之下,一夥人談得興高采烈,其中小情侶親密互動無數次。
  這一幕讓方霞歌拿著手機,悄悄的連拍了好幾十張。
 
  ☆☆☆   ☆☆☆   ☆☆☆
 
  夜店的牌子是一顆大大的金蘋果。
  光臨此地的方霞歌依舊一身寬大T恤,底下是牛仔褲,腳上套著布鞋,肩上掛著一個小容量的包包,她坐在吧台,正慢條斯理──但沒有任何停頓的──喝下第三杯調酒。
  吧台裡男裝打扮的調酒師瞥她一眼,「這是解禁了?還是瞞著男友來放鬆的?」前者是已經分手,恢復單身快樂,後者是悄悄背著人來的,也許有偷歡的可能?
  方霞歌一言不發,擺弄著手機,然後把螢幕轉向調酒師。
  「哇噢!這是偷吃還被妳逮到?第一手資料啊!」
  「絕對第一手,我就在同一家店,中間只隔了幾張桌椅什麼的。」方霞歌接過第四杯調酒。
  「這小姑娘很漂亮啊,一身打扮都不便宜,看看她那支限量手機……嘖嘖,看看妳,妳輸好慘啊,簡直是趴在泥水裡的醜小鴨。」
  「輸超慘。」方霞歌自嘲道,「母女都一樣慘敗。」
  「嗯?」調酒師的耳朵豎直了。
  有隱情啊!她嗅聞到狗血天雷又老套的八卦味道。
  有幾分醉意的方霞歌咧著嘴笑了一下,「我媽被她媽搶了男人,最後獨自死在療養院,那個男人轉眼就把她媽娶回家來,於是前妻留下的女兒就成了礙眼的貨,送到寄宿學校去,從此再也沒回過那間屋子──現在,我的男友被她的女兒搶了,原因是這個小姑娘身家好,有財有貌。」
  哇噢,跨越兩代的恩怨情仇!調酒師聽得津津有味。
我要評鑑